Sunday, May 15, 2011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组图)

2011-05-14 13:04:32

据统计,男性10大死因中有4项与饮食有关,包括癌症、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和糖尿病。以下10种食品对男性健康有益,建议男性多多摄取。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

1、西红柿
理由:西红柿的酸味能促进胃液分泌,帮助消化蛋白质等,此外丰富的维生素C能结合细胞之间的关系,制造出骨胶原,强健血管。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

2、黄豆
理由:很多人都知道黄豆有植物性荷尔蒙,有利于女性,殊不知黄豆对男性也是绝佳食品。例如常吃黄豆制品的日本男人,罹患前列腺癌的几率比西方男人低。而且黄豆对改善男性的骨质流失一样有效。男性过了60岁,骨质会开始流失,情况和更年期妇女一样严重。而且多吃黄豆可以补充卵磷脂,卵磷脂已被证实与短期记忆力和学习力有关。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

3、南瓜子
理由:男性40岁过后,大多数人有前列腺肥大的问题。美国一项实验发现,让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服用南瓜子的萃取物,确实减少了患者尿频的次数,也改善了其他症状。而且南瓜子也是维生素E的最佳来源,可以抗老化。南瓜子在一般超市即可买到,有些产品是多种坚果混合,可以撒在沙拉上食用,或平日当零食吃。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

4、胡萝卜
理由:B-胡萝卜素会在体内变化成维生素A,提升身体的抵抗力,抑制导致细胞恶化的活性氧等。此外,因含有丰富的钾,具有降血压的作用,以及食物纤维能发挥整肠功效。含丰富B-胡萝卜素的胡萝卜也因此大受欢迎,是因为它能预防癌症。
5、海鲜
理由:海鲜可以增强性能力。男性精液里含有大量的锌,当体内的锌不足,会影响精虫数量与品质。而食物中海鲜类的蚝、虾、蟹的锌含量最为丰富,一只小小的蚝就几乎等于一天中锌的需求量(15毫克)。此外,蚝因富含糖原或牛磺酸,具有提升肝脏功能的作用,且滋养强身。

最养男人的10种食物

6、大蒜
理由:大蒜具有强烈的杀菌力,因此能消灭侵入体内的病菌。此外,它能促进维生素B1的吸收,促进糖类的新陈代谢以产生能源,并消除疲劳。另一不可忽视的大蒜的功用就是提升免疫力。大蒜中所含的硒化铅具抗氧化作用,因此被视为防癌的食物。男性多服可改善体质并强身。
7、全麦面包
理由:说到压力,男人常常不眠不休地冲刺事业,压力无法舒散,就利用烟酒来掩饰劳累和减轻压力。要对抗压力,维生素B群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B1、B2、B6、B12和叶酸、烟碱酸等,可以维护神经系统的稳定,增加能量的代谢,有助于对抗压力。全谷类的食物如全麦面包、糙米、胚芽米等,都有丰富的维生素B群。而且全麦面包是复合性碳水化合物,可以缓慢释放能量,具有镇定的作用,使人放松、不紧张。
8、水
理由:人类脑部有75%都是水,脱水第一个影响到的器官就是脑,水分太少,会让人疲劳、反应偏慢。1天至少要喝完两瓶矿泉水(约2000毫升)。
9、深海鱼
理由:压力大,也让男性罹患高脂血症、中风的年龄层降低。深海鱼中的欧米加3脂肪酸可以阻止血液凝结、减少血管收缩、降低三酸甘油酯等,对心脏血管特别有益。富含欧米加3脂肪酸的鱼包括鲭花鱼、秋刀鱼、石斑鱼、鲑鱼等,可以替换着吃,不过要记住1星期至少吃两次鱼。
10、绿茶
理由:绿茶富含了红茶所没有的维生素C。维生素C是预防感冒、美肤所不可欠缺的营养素。除此之外,也富含防止老化的谷氨酸、提升免疫力的天冬氨酸、具滋养强身的氨基酸。还具有利尿、消除压力的作用,具提升作用的咖啡因、降血压的黄酮类化合物等。

9款免费的Windows远程协助软件

当你在使用电脑时突然碰到了问题自己解决不了,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远程协助来让网友解决。首先,如果网友和你在同一个局域网中你可以使用的就是Windows 的远程桌面功能。如果你不在局域网中,并且只有一个Internet 连接。你可以通过其他的远程协助软件从互联网中得到网友的帮助。这里我们列出九款免费的Windows远程协助软件。

1。 Team Viewer:TeamViewer是一个既简单又友好的远程协助工具。您可以通过它远程控制对方的桌面,在线帮助对方,也可以让对方看你的屏 幕,无需担心防火墙,IP地址和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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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rossLoop:CrossLoop 是另一个免费的远程协助工具,该软件需要两个人都安装它。有关CrossLoop的更多内容可以在 这里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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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LogMeIn:LogMeIn是 一个免费的应用程序,一般在你想让自己的电脑被其他的电脑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时使用。通过互联网对方可以完全控制你整个电脑。之前我们曾在这个博客中提到 过LogM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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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ikogo:这是另一种易 于使用的跨平台桌面共享工具,非常适合网络会议,在线会议或远程协助。而且它对商业和私人使用都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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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howMyPC:ShowMyPC 提供即时协作工具,也是个免费软件。软件功能包括桌面共享,屏幕录制,远程PC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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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YuuGuu:这是 另一个有用的远程桌面应用程序,支持Windows以及Mac OSX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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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UltraVNC:ultravnc 是一个功能强大,易于使用的免费软件,可以在你自己的屏幕上显示另一台电脑的屏幕(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该软件允许你使用鼠标和键盘来远程控制其他电 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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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ightVNC:另一 个免费的远程控制软件。通过TightVNC,你可以像坐在自己的电脑前一样,看到并使用本地的鼠标和电脑控制远程电脑的桌面。它也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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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EchoVNC:EchoVNC 是一种既安全,“又对防火墙友好的”远程桌面控制工具,支持VNC,Radmin服务器和查看对方桌面功能。有了它,Windows系统的PC和Mac OSX系统的苹果机都可以无视防火墙,路由器和网络代理配置互相进行远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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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你需要的远程协助软件吗?你还有其他的远程协助软件吗?

Wednesday, January 19, 2011

漫话“西方性解放”

所谓“西方性解放”,绝对不是国内有些人说的“性乱伦”,而是针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清教主义伦理所做的一次大诘难,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性权利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导致了性领域的全面变革,改变了几千年来的性观念和性风尚,其历史意义不亚于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

19世纪后半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美国家进入工业社会高速发展阶段。为了把人变成现代化大生产的“机器”,快速促进工业生产,西方社会极力倡导清心寡欲的道德观念,于是,男女的性事被视为罪恶。因为此时英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领头羊,所以人们用当时在位的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名字来命名这个时期。

在维多利亚时代,西方社会仿佛又返回到了黑暗的中世纪,人的一切自然本性被禁锢和扼杀,人之为人的基本欲望遭到社会的残酷打击。面对这种非人的限制,斯勘的纳维亚半岛首先燃起了熊熊烈火,接着波及欧洲各地,到20世纪20年代形成第一次性解放高潮,主要代表是前苏联的杯水主义运动、德国和美国的自由同居运动。性解放的第二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遍及西方发达国家。接着,到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第三次性解放高潮,日本、当时的东欧社会主义联盟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也参与进来了。

西方性解放的主要内容是赋予女性性权利、变革生殖方式、改革婚姻、完善社会法律制度中有关性的内容、研究性学和普及性爱文艺。

维多利亚时代最突出的社会特征是虚伪,表面上看,****、社会舆论、政府导向和学校教育愤怒谴责性行为,极力实行性的禁欲主义,以至于达到了“言性致罪”的程度,但就实质而言,紊乱的性生活却达到了有史以来的顶峰。与中国的儒家性观念相似,当时的西方社会极力强化清教主义的“无性文化”,“唯生殖论”非常猖獗,以此束缚男女性爱,当时居然有人宣称“丈夫若不是为了怀孕而要求与妻子性交,那就是把妻子当成了妓女”,与此同时,各种男性禁欲器具大行其道,有的甚至直接压制阴茎的勃起,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性活动的严刑峻法,一些伪科学家还荒唐地使用巫术的方法研究手淫、性欲、性紊乱等现象,真是到了荒诞不经的地步,最无耻的是,一些医生在谴责性蔓延的同时却在伪造处女膜、阴道和阴茎。

与当时社会的虚伪面目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个时期私生子的数量达到了17世纪以来的巅峰,娼妓的人数也创造了13世纪以来的新高:在19世纪欧洲各大城市中,平均12个男子拥有一个妓女,纽约的男性平均每周嫖妓1。5次。

为了撕破社会的假面具,更为了促进人类的健康发展,一些进步人士从1830年起开始倡导恋爱自由和性自由。于是,自19世纪后半期开始,欧洲纷纷出现了科学的避孕措施和避孕工具,宫内节育器和口服避孕药就是当时诞生的显著成果。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社会普遍形成了“不与无性经验者结婚”的热潮,到1980年代,美国18岁的女孩中基本没有了处女。

西方性解放的历史根源主要是个人成为社会主体。在封建社会里,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的集体力量成为获得财富的主要条件,但是在工业社会中,家庭的作用减弱了,每个生产者都以个人的身份参与生产,个人的地位和作用显得特别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日益平等化、独立化和情感化,个人的充分独立性成为社会活动的基础。周所周知,农耕社会严厉的性道德建基于家庭利益,家庭成为个人性行为的“防火墙”,而现代社会完全打破了家庭的防卫,促使传统的性道德土崩瓦解,每个人完全根据个体的利益和兴趣决定自己的性方式。正是因为性解放具有科学合理的现实基础,于是逐步得到了西方各国法律上的认可。

有一个特殊现象必须阐明。西方的性解放高潮没有出现在资本主义世界,恰恰相反,性解放最炽烈的地方是当时的“苏联老大哥”,更为特别的是,苏联性解放的主要倡导者和参与者不是资产阶级分子,而是以工人阶级和大学生为主的城市青年,它的口号是“自由同居”和“友爱婚姻”。十月革命后,苏联的革命青年在内战中无暇顾及性问题,到了后来的和平时期,他们便提出了“补偿自我”的口号,于是出现了大规模的离婚运动。资料显示,1924~1927年间的离婚率从5%激增到20%,其中,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的占到33%。既然婚姻已经开始软化,于是非婚性爱大量出现,没有性经验的大学生只占总人数的12%。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布尔什维克并未把这种现象视作洪水猛兽,而是认为这是婚姻的一大进步,当时的党中央机关报《真理报》明确表态:“对于那些热心维护婚姻神圣论的同志,我们要说‘党不是天主教会’。”所以,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卫道士们认为苏联是性解放的罪魁祸首。

在西欧,性解放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青年不婚而居,有的像事实婚姻一样长期共同生活,有的是短暂同居后友好分手,美国主要表现为婚前性行为。

历史事实充分说明,西方社会的性解放决不是性乱伦,因为参与者并没有超越基本的法律规范,同时,它所针对的也不是婚姻本身,而是要冲击传统婚姻对人性的压抑和束缚。正因为具有这样的历史功绩,西方的性解放才被载入了人类的史册。

Wednesday, January 12, 2011

我来评价毛泽东(转载)

评价历史人物是有标准的。
一.现代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拿破仑认为,决定他历史地位的是他主持制定的<拿破仑法典>。华盛顿的伟大,固然在于他打败了英国人,他不做皇帝,创建世界第一个共和国,只担任两届总统,毅然归田,成为后世典范。还在于他主持制定了一部至今仍然适用的宪法。而且此宪法把保护公民权做为国家目的。这才是美国日益富強的根本。从建立法治国家的角度来评价,毛不可能成为现代意义的伟大人物。
二.经济建设成就是评价历史人物的不可或缺的标准。二战后,中国东北产值超过日本,上海也強于香港。然而毛去世时,日本总产值为中国的18倍,香港出口额为中国8倍。中国农村温饱都是问题。经济处于破产边缘。把国家经济搞得如此之糟会成为伟大人物吗?
三.有人说毛在朝鲜,越南,打败了美国。然而自己国家的领土因美国而不能统一。那么所有在别国领土上的胜利都成了一个夸起口来令人十分尴尬的事。
四.毛是一个计谋多端的战术家,但不是一个能为国家的长远安全谋划的战略家当时的中国的朋友只有一个阿尔巴尼亚。苏联是敌人,美国是敌人,日本是敌人。抗美援朝,现在中韩友好,韩国产值是朝鲜的十八倍。这让援朝的正义性失色。抗美援越,现在越美火热,且占领我南沙数岛,援越的意义何在?反观美国化二战中的宿敌德日为友。这种同盟关系是任何一个后期国家很难向他挑战。毛没有为中国营造一个安全的战略环境。他不如俾斯麦,梅特涅。
至于说,毛反贪污反特权贫富平均,乃是神话。说毛时代犯罪率低,乃是一个用形同奴役的诸多流动限制所产生的一种结果,是不值得留恋的。

Monday, January 10, 2011

双重国籍随笔: 你的中国大陆国籍被“自动丧失”了吗?

   好多大陆来的华人同胞,在加入美国或国籍后,就认为,自己的中国国籍没了。
其实不然。
首先,来看一下在“凡是派”华国锋同志担任国家主席期间通过的<<国籍法>>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说,“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
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全文请读: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3.htm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国家法律;有可能它有错误和
缺点,但在新版本出来之前,对国家法律条文一定要认真阅读理解准确,逐字逐段
逐句的理解,坚决服从;任何人包括海关,派出所的同志都不能随心所欲或想当然
的加以解释。
再读一遍:“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
丧失中国国籍”。
显而易见,“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有两个前提或条件:
1)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
2)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同时满足这两个前提或条件, 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满足这两个前提或条件,
就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于1) 如果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即使他“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也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他们还有中国国籍。这一点中国公安部早有宣示。
大家自己在网上查一下。
定居在中国还是定居在外国,是一个事实,很容易认定。
对于2),很不容易搞清楚,因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的“自愿”不是
一个客观事实,而是一个个人的主观意愿。
“自愿”两字十分关键。“自愿”不能随意改成”不自愿“,”不太自愿”,“生
活所迫”,“不得不”“强迫”,“无奈”等等,等等。
例如,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被强迫或要挟加入
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变成强盗世
界了。
例如,也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不太自愿加入或
取得外国国籍的而又不得不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也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太不
合理了吧?还要“自愿”两个字干吗!
“自愿”当然不能从法律条款的理解中拿掉。
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经革命群众检举揭发已有
外国国籍的,当地派出所便可取消其中国国籍,当场逮捕,押其出境”。这不是又
回到文化大革命的“火红”年代了吗?前一段时间,好像现在中国个别海关已经变
相的这样干了,但得到了中央一级部门的批评和制止。
曾听到一位先生抱怨,中国护照到欧洲太麻烦,美国或加拿大护照到欧洲方便多了。
所以,还是加入美国或加拿大国籍算了。
如果中国护照到欧洲和持美国或加拿大护照到欧洲一样方便,他会加入美国或加拿
大国籍吗?
看起来,他是为了“方便”而“不得不”加入加入美国或加拿大国籍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他不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所以,
他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又听一位家有20岁上大学的孩子的母亲说,孩子在美国大学,有些关键的化学物理
实验室必须是美国籍或西方国家国籍的才能进。为了孩子的学业,只好让孩子加入
美国籍放弃中国籍。
可伶天下父母心啊。不过,这位母亲不必担心,她的孩子并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
籍”。难道不是吗?
可以举出更多例子。
在那篇著名的<< 领馆小姐卡嚓一剪刀剪断了海外华人哪根筋>>的文章中,人们可以
读到华人同胞们加入外国国籍时的种种无奈。祖祖辈辈是中国国籍,突然要“自动
丧失中国国籍”, 有几个会自觉自愿啊!
既然大家都不是“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大家就根本不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
籍”的条件,所以,大家并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纪人忧天了!大家的中国国籍还在!

双重国籍讨论:“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一项过时的政策

 

“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是一项基本原则而是一项政策。
在处理国际事务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中国政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名符其实的“基本原则”。
“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是一项政策。制定这项特定政策的基础是“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这项政策在1955年制定时也有其非常特殊的历史条件。 简单的说,其特殊国际和历史背景是,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5年4月万隆亚非会议召开,世界上只有10个非社会主义国家承认新中国;同时,印尼为了加速实现1946年制定并在1949年强化的以掠夺华人财富,驱赶和屠杀华人为目的单一国籍法,以发万隆亚非会议的“邀请”为要挟。正是在这种非常特殊的国际形势及外交困境下,中国政府才制定了这项政策。以后必要更详细回顾这段历史。
在中国制定“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政策时的年代,和新中国建交的10个国家是:印尼,印度,缅甸,芬兰,丹麦,列支敦士登,瑞典,瑞士,阿富汗和巴基斯坦。
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是在“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指导下,在某个特定历史时刻,为解决某些特定问题制定的一项政策。
在恢复双重国籍的大讨论中,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采用篡改历史或隐瞒历史真相,胡编乱造,断章取意,偷换概念,以假乱真等等卑鄙手法,在网上和中文报纸杂志上发文章,以此来混淆视听,反对恢复双重国籍。
这里“文章”当然指的是一本正经的文章。在万维网时代,随手发个微博,跟个贴,没人会计较其对错或准确与否。但对于这些“一本正经”反对恢复双重国籍的文章,海外华人务必严肃认真地对待。因为,恢复双重国籍成败关系到出生在每一个中国大陆海外华人祖孙三代的中国国籍的有无;中国国籍的有无,关系到每一个中国大陆海外华人做人的基本尊严,在关键时刻又有可能会关系到每一个中国大陆海外华人的生死存亡。印尼华人从50年代失去中国国籍,在近半个多世纪里一直到今天 (特别是65年,有目共睹的98年)被屠杀,被掠夺的历史就是一个明证。
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一项政策,硬改成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这些心怀不轨的人的常用的卑鄙手法之一。鲁迅有句著名的话,叫“拉大旗作为虎皮”。这句话是用来形容某些人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把它当作老虎皮一样,将自己包裹起来用以吓唬别人,实际上却是要达到个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用“拉大旗作为虎皮”这句话来描写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一项政策,硬改成一个“基本原则”的人,是很贴切和生动的。
“基本原则”和“政策”的区别是非常清楚的。
“基本原则”和“政策”的区别之一是:“基本原则”是大,”“政策”是小;基本原则指导政策。也就是说,我们党和国家是在“基本原则”即“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制定“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政策。
“基本原则”和“政策”的区别之二是:“基本原则”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理论含义比较深刻;而“政策”涉及的范围比较窄小单一,与具体的实际情况联系比较紧密。
在当时,即1955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适用于当时所有10个和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只适用于当时的10个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两个国家(印尼和缅甸),而不适用于当时的10个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其他的国家(芬兰,丹麦,列支敦士登,瑞典,瑞士),因为这些西欧小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印度的双重国籍晚一些(请参见<<印度的国籍和公民身分法和双重国籍>>)。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现在也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
在今天,“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适用于和中国建交的200多个非社会主义国家;而在我们目前国家所处的现实的国际环境和形势下;“不承认双重国籍”,作为一项政策在中国已经基本过时。
“基本原则”和“政策”的区别之三是:“基本原则”延续的时间很长,因而,不会经常变动;而“政策”则依实际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中国政府1953年12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此作为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半个世纪以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接受或尊重,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之一。
相反,“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彻底或部分抛弃;“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和采用。不仅大多数欧美强国“承认双重国籍”,而且与中国接壤的国家如印度,越南,韩国,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都部分或全部地“承认双重国籍”。
从以上三点可见,“基本原则”和“政策”界限是十分清楚的。
事实上,在许多正式和非正式场合,中国国家主要领导人都明确地表示过,不赞成双重国籍或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一项“政策”。
在中国国家主要首脑包括周恩来,邓小平在他们的的报告和讲话中,都明确地指出,不赞成双重国籍或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一项“政策”。在最正式的场合,“不承认双重国籍”也一直被表述为一项“政策”,而非“基本原则”。例如,在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在说明<<国籍法>>的制定时,就明确指出,不承认双重国籍“是我国一贯明确宣布的政策”。彭真副委员的原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草案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不承认双重国籍。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在其他条文中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这是我国一贯明确宣布的政策”。
副委员长彭真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1980年<<国籍法>>的第三条“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一个“政策”,而其他一些有关的条文只是“相应的具体规定”。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例如国内有实权和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如国侨办为维护一已私利,坚持阻碍修改“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过时的政策,那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过时的政策和现实的矛盾将变得越来越严重,“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所为法律条文变成为废纸一张。执法机关即公安局的户籍和出入境管理部门, 或者“有法不执”,或者“无法可依”,或者执法机关“私改法律”。
2004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几位官员,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我国<国籍法>主要内容的解读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下简称<<思考>>)。署名是马振东,周海民,楼鹏影和柯卫。作者们“维护”   “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过时的政策的基本立场是<<思考>>分析的起点而不是结论,因而 他们的基本立场是不可取的。但是,这篇长达十多页的文章很值得一读。因为,作者们工作在或材料取自于户籍和海关出入境的第一线,对<<国籍法>>和现实的矛盾的搜集和归纳上,花了很大功夫,也是很认真的。他们的提供的材料和分析充分表明,<<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政策以及相关条文,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自身矛盾百出,而且和现实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国籍法>>已变为废纸一张,“非常必要”进行修改的地步。
但<<思考>>对修改<<国籍法>>的一些建议,却暴露出作者们对法律和政策的混淆,对国籍有关的法律条文更深层的基础和法则的无知。例如,他们向世界各国提议,“各国在制定国籍法时,应避免制定可能产生双重国籍的条款,或从积极方面制定避免产生可能产生双重国籍的条款。”
听起来好像<<思考>>的作者们在集体说梦话。
<<思考>>的作者们还建议,中国应该和世界上有关国家,“签订双边条约,以解决两国间存在的 双重国籍的问题”。
双引号内可都是<<思考>>的作者们的原话!
<<思考>>的作者们既幼稚又可爱,但实在有点滑稽。<<思考>>的作者们的“建议”一定会难倒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温家宝可能会这样微笑地心平气和地回答:“公安战线上同志们(停顿),你们的工作是努力的,你们的愿望也是好的(停顿)。你们想挨家挨户去吊销海外华人的户口的勇气(停顿),是可嘉的;但这样作是违法的! 让我代表中国政府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 林顿女士签订“ 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双边条约,我是没有办法的。还是从你们中挑选一位来当国务院总理,也许是可行的。”
但有一点确滑稽不起来。为了“维护”“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项过时的政策,这些“可爱”的<<思考>>的作者们居然开始“思考”如何违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互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向各国立法机构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和国会参众两院发号施令;还要和各国包括美国“签订双边条约,以解决两国间存在的双重国籍的问题”。
作为中国司法高等学校教师或学生的<<思考>>的作者们,对常识的无知超过一般人想象。这样说,和说老农会种地但不懂一些土壤的化学成分和形成的历史原因等科学道理一样,丝毫没有贬低他们人格和他们努力的意思。他们<<思考>>中的分析和他们所处的工作地位和应具备的理论水准是大致相称的。
顺便指出一点,正如<<双重国籍讨论:国籍法第九条承认双重国籍和第三条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一文中提到的,<<思考>>的作者们看到了“矛盾甲”,而以私自偷改<<国籍法>>的手段,掩饰“矛盾甲”。他们的这种不诚实行为是会让人看不起的。
中国政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修改<<国籍法>>,用“承认或不否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代替已经基本过时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这不仅仅是顺应形势的政策变动。更重要的是, “承认或不否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将回归古朴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
这里只是重复一下在<<双重国籍随笔 -- 中国1980年国籍法中的单一国籍法规粗暴地践踏原始而朴实的出生地法则>>中的主要思想。 中国的“叶落归根”是神圣的“出生地法则”这一自然法则的一种简单表达方式,但不是其全部。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父母更是上天赐予的。这种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它高于人类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如公民权,生存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一切。它是无价的,也是人类文明的底线。
因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各国法官们,对它万分地敬重和尊重。如美国。建国200多年来,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任接一任,一直忠实地捍卫由神圣的“出生地法则”带来的自然国籍。在这个号称“人人平等自由”的国度,法律赋予却具有自然国籍的那一部分公民不等同于任何其他公民的一个“特权”,即,只有具有自然国籍的美国公民才能竞选美国总统。从美国建国到现在,200多年,人流滚滚,一共才出了40多位总统先生。因此,自然国籍的公民有竞选美国总统这一“特权”,这与其说是一种“特权”,不如说是一种象征:即,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对“出生地法则”这一自然法则以及自然国籍的万分敬重和尊重!
1950年-1955年,在国家外交处于危难的时刻,中国政府采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以解决面临的特定问题,应该为全世界华人所理解。但不能忘记,“不承认双重国籍“”政策的实施是以牺牲古朴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为代价的,是以牺牲出生在大陆几千万海外华人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权力和尊严为代价的。
60年过去了。
今天,“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已经基本过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恢复双重国籍,回归“出生地法则”的时机已经充分成熟。
恢复双重国籍,恢复大陆出生的海外华人的自然国籍,是中国国内国外所有华人一项崇高的事业。
我们,所有希望保留我们出生地自然国籍的大陆同胞们,所有不愿失去我们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权力和尊严的海外华人们,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尽我们一切力量,包括我们的笔,包括我们在网上的贴,包括我们在春节晚会及大小会议上的声音,包括我们在国内的亲人和朋友们在国内政协和人大的力量,为我们,今天的,明天的和将来的所有大陆的海外华人,争取恢复双重国籍的早日到来!
(作者 Kiegaie, 2011-1-10 )

借鉴印度模式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怎么办

 

(2010-12-20 07:03:53)

《借鉴印度模式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怎么办》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 王辉耀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写) 
问:目前,有多少个国家正式允许不同形式的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拥有双重国籍的现象比较突出的是哪些国家居多?中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制定,具体是什么时候?当时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来考虑的?
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剩下的国家大多是默认状态,即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他获得外籍而剥夺本国籍。有些国家从法律与人权的角度认为:只要不伤害国家正当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国籍,政府可以不承认他们的外国籍身份,不让他们担任政府部门公职,却无权剥夺他们的本国籍。因此,实际上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只是占少数。我们可以看到,包括美、加、澳等移民国家、英、法、西班牙、意大利等传统发达国家、日本与亚洲四小龙、“金砖四国”中其他三国等新兴国家和地区在内,当今世界主要经济体中,除中国内地之外,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中国明确反对双重国籍是在1955年,当时大背景是两大阵营的冷战,海外华人集中的国家包括东南亚国家基本是资本主义国家,许多国家甚至指责中国通过当地华人进行“革命输出”,某些国家还爆发了极端的、丧失了理性与人性的“排华潮”,“双重国籍”则导致海外华人“身份认同”出现问题,经常被“莫须有”当成“共党分子嫌疑”。中国的当时国力也无力捍卫海外的同胞利益。因此,中国政府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不承认双重国籍,避免给当地华人带来麻烦,避免当地华人生存发展为意识形态干扰,这在当时是非常明智的政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问:经历这么多年的实践及检阅,从各国发展的状况来看,双重国籍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年,通过不断发展演变,在国际上,推出双重国籍的国家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或者说维持不变?为什么会这样呢?
答:从各国经验看,双重国籍主要问题是由于“多重身份”带来的国家安全以及身份认可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具体政策基本解决。目前承认或默认的国家,基本都是发达或新兴的国家和地区,这也说明双重国籍、国家开放、人才流动、经济繁荣是可以划某种等号的。因此,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越来越多,韩国(2008年)、印度(2000年)、巴西(1995年)、越南(2009年)、墨西哥(1998年)、菲律宾(2001年)等新兴国家过去都反对双重国籍,特别是中国周边的国家,现在都学习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开始承认或变相承认双重国籍。据2006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指出,至2005年,全世界大约30个国家制定了便利高技能人才入境的政策或计划,其中有些就是双重国籍的政策。报告中指出:“如果能够保证再度移民海外,有权在目的地国长期居留的移徙者可能更愿意返回家园尝试新生活。因此,在目的地国居住的保障可能促成回移或循环流动。这样,给予双重国籍身份也有助于回移。”
问:当前,中国处理双重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现在,我们有哪些科技手段来鉴别和防止双重国籍呢?一旦发现,依据现行的法律,违法者将得到何种惩处?
答:中国目前处理双重国籍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籍,就被视为丧失了中国国籍,或者说不好听的话,是被开除了中国国籍。但在其他国家,公民即使要放弃国籍,也十分不容易。如在美国,如果美国人加入了外国籍,美国政府只认你是美国人,要放弃美国籍十分不容易,要有一套复杂手续,想不当美国人还不行,不像中国给人感觉好像是往外推。国籍鉴别从技术上说是很容易的,但中国明确反对双重国籍,或者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既然是被当成外国人来处理,而这些人即使拿过去的中国护照入境,因为不涉及到伤害中国的国家利益以及任何人的正当利益——按照法理就是这不是犯罪,因此,也不应有任何过度的惩处,只可能采取没收护照等办法处理,或者是取消户籍,其实这在别的国家都是少见的。还有,这种措施也是很伤感情的。很多中国人在外,由于工作、谋生或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加入国外籍,但对祖国的感情仍然很深厚,很希望能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一样,也能保留有祖籍国的身份,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放松这方面的限制也是方便他们回来做贡献、为国服务的最好的政策。
问:中国存在国籍概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历经了哪些发展和变迁?据说,民国时,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和无国籍。港澳地区是怎样处理华人国籍问题的?
答:中国在1954年以前是承认双重国籍的。民国时,中国也承认双重国籍,孙中山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时还同时拥有美国籍。目前,中国台湾地区依然延续这一制度,只是限制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担任政府公职。香港地区也采取默认双重国籍的方式,全国人大对此曾有解释:“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可使用外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证件而享有外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目前,在香港和台湾,实际上是允许双重国籍的,香港居民,不管在海外有任何国籍,都可以申请中国人民共和国香港护照。
问:国籍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在中国,就户籍这块,比如说你考上了某所大学,可能你的户籍就作为集体户口迁到了学校所在辖地。此外,为了吸引投资兴业者,很多地方,也以户口来作为一种互换条件。我想知道的是,现在大多数出国留学的,在国籍上,惯常的操作说法是怎么样的?还包括一些投资移民与技术移民的?
答:国籍意味着这个国家对这个人的接纳、认同以及是否可以享有相应的国民待遇。中国有特殊的户籍制度,因此,中国即使将来改变国籍政策,也要跟户籍政策的配套起来。例如可以入籍时当作集体户口,再根据购房、工作等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落户。国籍意味着基本国民待遇,而户籍也因为附加了各地区不同的社保、教育等待遇,而成为目前中国公共政策改革的焦点问题。我个人认为,市场经济体系需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流动到合适的岗位,中国需要从国籍、绿卡、户口、档案、编制以及相关附加的社保等待遇上,打破人才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当然,因为人口庞大等国情,不一定完全放开移民以及户籍制度,但需要许可最大限度的流通,例如许可外国高层次人才入籍中国,出台政策让海外留学人才、海外华人更方便地回国发展,减少不同地区户籍导致同一国家却有不同国民待遇的问题,来减小对市场经济的阻碍。
问:这些年,出国留学、投资移民的越来越多,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啊?在他国发展后,放弃中国国籍的比例有多少,有权威的数据统计吗?
答:中国目前每年就有超过20万人选择出国留学,规模只回越来越大。移民的情况也一样,例如在2008年一年就有8万中国人获得美国绿卡,2009年中国依然连续成为移民美国人数第二的国家。美国目前大约有华人4百多万,其中有拿中国护照持有美国绿卡的按照上个月美国政府的最新统计有53万人,这说明至少有300万华人加入了美国籍。其他国家华人放弃中国籍比例并没有权威统计,因为涉及多个国家也很难有确切统计。但是,可以证实的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在国外流失的比例最高,例如据国际经合组织的一份统计,1990 至1999 年间在各国经济发展最急需的科学和工程领域,非美国出生的科学与工程博士留在美国的平均比例大约47%,中国大陆留学生博士滞留美国比例却为87%。而在21世纪,在中国高速发展的10年间,这个比例没有下降,反而上升。按照美国《华尔街日报》2010年1月援引美国政府有关研究机构的最新统计数据,毕业5年以上仍然留在美国理工科的所有外国博士生,中国高居92%,滞留美国人数最多,绝大多数亚洲国家博士毕业生在美滞留比例国家都在百分之三四十以下,泰国甚至只有7%。 而根据美国《科学》杂志前两年的统计,中国清华和北大已经成为为美国输送博士生来源名列第一和第二的大学,已经超过了美国本土的大学。经管美国已经拥有了大量的来自国外的人才,美国还在考虑出台更为优惠的人才政策,如美国国会议员最近提出可以考虑对在美国拿到硕士学位的外国理工科留学生直接发放绿卡,而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最近也提出要给外国留学生发绿卡,可以说中国正面临严峻的人才政策竞争,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问:中国出国留学的人员加上移居国外的人口,截止目前,大约有多少人?按正常程序走,如果留学的人想回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时间大约会是多久?
答:中国新闻社《2008年世界华商发展报告》曾估计改革开放后移居海外的新华侨华人约600万,我认为比较保守,这里面可能没有计算留学出去的中国人,目前在海外留学人员已经超过100万。最近这两年又增加很多,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出去的华人可能近千万。当然,这包括许多只是获得外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另外,至2009年,中国总共送出留学人员大约162万,已经回国的大约49.7万。很多留学人员回国需上要办理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学位认证等,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出示很多证明,手续比较复杂。我有一个朋友在国外拿到博士学位,学位认证前后加起来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拿了中国签证回来以后,中国签证目前在海外发放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或一年的签证,在国内住满90天或者180天又必须再出国重新办签证。关键是海外华人回国极为不方便,国外的使领馆办签证一个国家就这么几个,现在华人遍布世界各地,办签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有费用,对人才流动不利。另外,缺失了祖籍国原有的身份,中国对海外华人的向心力和吸引力,特别对这些华人后代的感召力可能会大大减弱。
问:签证政策与双重国籍的关系,如果签证放松,会不会对人才回国及经济贸易往来的频繁带来利好?
答:这是肯定的,如果连回国都很困难,如何谈具体的创业创新?双重国籍和绿卡的主要作用都是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以及凝聚海外族胞贡献国家。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或者默认双重国籍的根本原因就是,双重国籍的放开有吸引海外资金、人才、技术的作用,增强祖国向心力的作用,反对双重国籍却并不能阻止人才流失,因为如果一个人才具备移民欧美的条件和主观意愿,即使剥夺本国籍还是会选择移民,同时,反而因为失去了祖籍国的国籍,往往还把本可能、以及想部分保留在祖籍国的产业干脆全部转移到海外。印度在这些方面就很明智,实行了大面积发放印度裔卡和印度海外公民证政策,给与海外印度裔人与国内印度人的除了选举等方面的同等国民待遇,包括终生回印度免签证等,大大加速海外印度裔人才的回流和环流,使印度的高科技服务业和软件外包业这些年来大幅度提升。截至2007年,由于这些人才政策的实施,数年内从美国回到印度的仅信息产业方面人才都已经超过6万。美国政府人士也对印度《金融快报》承认:“如今大批印度信息人才回流,可能影响全球科技中心的硅谷乃至整个美国今后的竞争力”。在印度版的双重国籍政策出台之前,印度还只雇佣了7000名软件专业人才,而在2006年,“印度裔卡”和“印度海外公民证”实施以后,印度已经有了70万名软件从业人员,并依赖出口和外包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软件出口国、以及世界第一大软件外包业务接纳国。
问:人才方面,一直是重要的战略方针之一,像之前已经入了外国籍的高级人才,如果不允许双重国籍的话,就很难吸引他们回国效力。有人建议,中国可以进一步地放宽留学人员的签证状况,同时也可推广移民绿卡制度,不仅吸引留学人员回归,也可以吸引在国外出生的国外人才到中国来。您觉得这个举措可行吗?是否可以取代双重国籍呢?据了解,由于对申请人资格的严格限制,把想要获得“绿卡”的大多数外籍人士挡在了门外。目前,申请到绿卡的人多吗?比例占据境外总人口的多少?
答:如果给绿卡以基本“等国民待遇”(不能超国民待遇,也不能当临时工使用),并加大对原籍中国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外国人才两大对象群体的适用范围,那么,肯定能取代大部分双重国籍的职能与作用。我认为这也是可行的。但是,目前中国绿卡制度并没有发挥这样的作用,例如从2004年8月15日正式出台绿卡制度到2007年8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1460人,批准686人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到目前,也只批准了几千人而已。相比之下,2006年入出境中国的外国人达到了4424万人次,2006年,在北京登记居住一年以上、具有正当职业的外国人都有7万余人。如果讨论横向,美国一年批准职业移民绿卡名额是14万,如果加上这些人才的亲属以及亲属的绿卡申请,一年总数超过百万。中国批准和申请的人都少,这是因为门槛太高,手续复杂,且高门槛低服务——没有任何“等国民待遇”的规定,只相当于一张长期或永久免签证的证件,并且还制度性忽略了原籍中国的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群体的诉求。
问:也有人提出,一个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主要考虑的是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公民的管理。从法律上讲,双重国籍有可能为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或获得从轻处罚提供机会,因为有的行为在一个国家是违法,在另一个国家则不违法;有的行为在一个国家要受到重罚,在另一个国家则只会受到轻罚;在审理程序上也有很大不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这是世界上一些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重要原因。您怎么看呢?
答:需要指出的是,世界上明确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要远比明确反对的国家多,剩下的国家多是默认状态,也就是说实质上真正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是少数。世界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都主要在“身份认同”上:一是两个国家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的状态,双重国籍拥有者“该如何效忠”的问题?二是出于国家安全问题考虑,限制这一群体参政议政;三是对这一群体公民的管理。但从各国发展的状况来看,这些完全可以通过具体政策来解决,而用不着一刀切地反对双重国籍。例如可以采取对等承认的方式,例如印度;也可以采取默认政策,例如俄罗斯不承认双重国籍公民的外国籍,但公民获得外国籍也不剥夺其本国籍;三是可以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只对原籍本国的海外同胞默认双重国籍,也就是不承认其外籍身份,但没有自愿、主动放弃本国籍则视为选择了本国籍,例如日本与越南;四是限制在海外担任公职的双重国籍者的参政议政权利,例如菲律宾就有此规定,以及限制双重国籍担任具有安全、象征、核心性质的政府公职,例如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就是如此。
问:有观点认为,中国政府现在实际上已放宽了对户籍的限制。2003年8月7日,在中国公安部公布的新的七项户籍管理便民措施中第六项专门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这也就是今后中国公民出国不再要求注销中国国籍。这条规定实际让现在广大出国留学、工作的人员合法保留了中国的国籍,即使这些出去的人员日后有可能加入其他国籍,只要他们回国还拥有中国户籍,则同香港特区一样,实际上还被视为中国公民。这可以算是为今后中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打下了基础。
答:这一规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实际上还是行不通的,显然不是为默认或者承认双重国籍打基础。这是因为尽管中国过去具有非常过时、苛刻的户籍制度,甚至还有流动人口证,但本土公民起码还可以申请到了再去“流动”,有暂住证。而目前一个留学人员回国,他没有加入外国籍也无外国护照,只是有外国绿卡,还是需要注销本国户口和身份证,而且护照在很多地方也不能用,比如不能银行开户,不能贷款买房等。现在的情况是,国内有关部门只要发现你有外国护照或外国绿卡,就要求你取消你的身份证和户口。实际上有外国绿卡的还是中国籍,但在中国被发现也要取消户口,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美国的情况是你有其他国家护照或绿卡我不管,我只认你是美国人。美国这个做法对美国有好处,这些人还可以给美国纳税。
问:在双重国籍问题上,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提案或者是议案吗?效果如何?
答: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交过相关的提案。而且,据我所知,欧美发达国家的华人一直非常关注这一问题,并也多次呼吁国家进行国籍法改革。当然,国籍法的变动,或者改革制度,涉及方方面面,政府需要谨慎从事,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但现在一提到双重国籍改革,不少人人认为主要的障碍是东南亚国家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就像南亚国家孟加拉和巴基斯坦等国不欢迎双重国籍,印度的双重国籍政策就不针对这些国家,只针对大多数不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也可以采取对等承认的方式,先和愿意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建立双重国籍往来,使更多的本族裔人有一种归属感,增加更多的便利往来,对双方国家都有好处。
问:还有观点认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世界格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颁布《国籍法》20多年来,国际国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前国际和平环境十分有利,现在是修订《国籍法》的最佳时机。
答:冷战早已经结束,中国与全球大部分国家已经建交。同时,中国实施改革开放,对内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对外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这些都需要人才跨越国界、地域的流动作为支持。所以说,国籍法是到了可以改革的地步。中国的紧邻如印度,菲律宾,韩国和越南等国都纷纷修改了国籍法,也给中国提供了现成的模式和参考。目前国际人才环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欧盟内人才已经可以自由流动,国际人才竞争越发激烈,很多时候人才的竞争和保留都已经成了国家人才政策的竞争,包括国籍政策。今年,中央出台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人才强国已经是中国的国策和最广泛的共识。在这个时候,修改过时的和对海外华人极为不利的国籍自动丧失的法律,可以是说是最佳的时机。
问: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中国实行双重国籍的呼吁一直未曾断过,实行双重国籍是否时机成熟?有没有列入立法目标或者是计划?如果暂时没有,那又需要到什么时候?为何会迟迟不推动呢?
答: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这些问题,并积极为国际人才竞争创造条件,包括对户籍制度也在推动改革和突破。总体来说,尽管过程缓慢,但一直在进步。不过,国籍法的变动,因为涉及到法律的修订,政府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也需要时间。其实也可以用国家出台有关条例的形式,来加快有关规定的实施。例如,中国2003年的绿卡规定,就是中国公安部和外交部起草的条例,由国务院颁布执行的。
问:目前在中国周边许多国家改变双重国籍政策情况下,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答:如果考虑中国特有的国情,在现行情况下需要时间来改变国籍政策,我认为可以先从完善相关绿卡制度开始,例如出台中国海外公民证,替代大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的职能,以便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和永久性引进。比如印度对双重国籍处理的成功模式可以借鉴。印度近年来针对海外广大印裔人士的双重国籍的呼吁就推出了“印度裔卡”(PIO)计划和“印度海外公民证”(OCI)计划,作为国家人才政策的补充。海外印度人才持有“印度裔卡”或:“海外公民证”持卡者在购房、医疗、社会保障、所得税、贷款额度、风险投资基金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有“本土公民待遇”,但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利。印度政府近年来为吸引和方便更多的海外印度人士和后代回印度访问,工作和生活,增强印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增加对祖籍国的认同和了解,从1999年到2006年间大幅度调整和创新印度海外侨民返回和访问印度的旅行和海外公民身份证明的做法切实值得中国政府认真参考。印度政府给海外原印度籍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OCI卡 (Overseas Citizen of India,终生免签证), 以及给在海外生长的印度人后代发放海外印度裔人士身份证-PIO卡(Person of Indian Origin Card,15年免签证), 一举解决了印度作为国家和海外印度裔人士的多方多层次的需求。当然,对于那些对印度来说双重国籍敏感的南亚国家,如孟加拉,巴基斯坦等,这项政策则不适用。按照印度大使馆的官方统计,截止到2010年3月,印度已经发放了4百万“海外印度公民证”和7百万个“印度裔卡“,这些证件的发放,给与海外印度裔人与国内印度人的除了选举等方面的同等居民待遇,大大加速海外印度裔人才的回流和环流。印度没有花很多的钱来吸引人才,但在政策上走在了中国前面,印度的人才留在美国少于中国,而回归率原来不如中国,现在回归率都高于中国,很能说明问题。我认为中国可以采取印度海外公民证的模式,来减少相关制度对人才流动的阻力,加强国际人才竞争。我相信,中国在国际人才政策上的创新和解放思想将会使中国成为一个能够吸引、凝聚世界大多数华裔优秀人才的国家。
(作者简介:王辉耀博士,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副会长,国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顾问,先后兼任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和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访问研究员,著有《人才战争》、《国家战略—人才改变世界》,《建言中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看中国》等有关人才方面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