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 2008

一在美台湾留学生架设色情网站被查获刑12年

华声报消息:据《南方日报》引述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在美国留学的台湾留学生,因架设色情网站遭判12年7个月的重刑,该名留学生在美国服完刑期后,将会被驱逐遣返回台湾。

据报道,这名学生姓朱,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就读,由于架设儿童色情网站,在2006年5月遭美国执法单位查获,9月份被移送法办,并在2006年12月18日被法院判处12年7个月徒刑,刑期完成后还得接受两年的监管期。

据称,在美国架设儿童色情网站是相当严重的犯罪,美国联邦法律对这类犯罪的刑期为5年至20年,但近年来多起类似个案都从重量刑,并判处18年以上徒刑。

现年28岁的朱姓学生于2005年到佛罗里达州深造,并于当年8月起从居住的佛罗里达州布利百德县棕榈滩出租屋,在网站上发出多达600张从网络搜索而来的儿童色情淫亵照片。(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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